我们公司要出口一个旧设备,出口退(免)税申报流程是什么?

税务 税务 31 人阅读 | 1 人回复 | 2023-09-18 13:38:39

我们公司要出口一个旧设备,出口退(免)税申报流程是什么?
关注下面的标签,发现更多相似文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回答|共 1 个

杜怜青

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的设备、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但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设备、非增值税纳税人购进的设备,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在本企业试点以前购进的设备,如果属于未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均实行增值税免退税办法。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单独申报退税。逾期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申报退税。2020年1月20日起,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申报退税时应填报《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